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人类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武术,作为人类活动之一,在起源与发展过程中必然被烙上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符号。一方面,武术起源于古代人与自然的斗争。彼时生产力低下,人类未知畜牧和种植技术,必须以狩猎和采摘为生,必然因为生物进化而形成诸多强身健体的运动,并随着时代演化成武术。另一方面,人类群落逐渐演化成社会,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的社会体系接踵而至,道教、儒教和释教的宗教体系先后而生,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构架,为武术提供了文化的异质性基础。二十世纪,李小龙在西方撒下中国功夫的种子,并创设了译名。此后,中国武术文化就在西方世界萌生、成长。国际武术比赛、开设国际武馆、海外武迷求学、武侠风靡全球、武侠电影西进,使中国武术文化成为东方的标志。
但是,由于中西文化差异和武术名称的翻译,使西方国家对东方武术的解读漏洞百出,甚至以“花拳绣腿”刻意嘲讽中国武术,并且以此“东方化”第三世界。基于上述问题,本文以武术名称的翻译策略为研究内容,探讨武术名称翻译的规范性和文化性。
一、文献综述
(一)理论综述
作为目的论学派的开创者,赖斯以功能语言学为基础,将文本按照功能的差异性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信息功能文本、表情功能文本和操作功能文本。并且主张,任何文本都应该因为功能的差异性而以上述三种类型之一的翻译原作指导具体的翻译实践活动。
简洁而言,三种功能的文本应该分别按照如下原则制定翻译策略。第一,信息功能文本“主要是给读者传递真实世界中的事物和现象,语言和风格的选择都要从属于这个功能。译者应该准确、完整地再现原文的内容。”[1]第二,就表情功能文本而言,“信息方面仅作为补充,占主导地位的是审美因素。译者寻求的是相似的风格对等,风格的选择应该以原文文本为导向。”[2]第三,操作功能文本的情况则是,“文本的内容和形式试图达到翻译的言外效果。”[3]
(二)武术翻译研究综述
目前,在武术研究领域探讨的书籍比较多。但是,武术走进国际传播的视域里与翻译研究融合,这个小众文化领域尚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因此,就此方向而言,尚未有成系统的书籍进行专题研究,只有论文进行零星的探讨。能够在知网上查到的近十年的论文,主要以两个研究方向展开,即,武术术语的翻译研究和武术翻译的文化研究。
第一,武术术语的翻译研究。就此研究方向而论,被引量比较大而且值得一提的论文有,曲建梅的《武术术语翻译策略研究》采取专家访谈和英汉对比的方式,研究专业性武术术语的翻译策略,唐韶军的《武术术语英译的规范化与武术的国际交流》探讨了武术术语翻译的概念清晰性和规范统一性在国际交流中的重要性,姚雪芹的《论武术术语英译的规范化》建议建立武术术语翻译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机制,杜亚芳的《零翻译与武术术语翻译》研究了武术文化空缺词的翻译问题,程艳伟的《浅谈武术术语翻译》主张采用“拼音+汉字+英文注释”的标准化模式翻译武术术语,从而在提高武术术语翻译准确性的同时,兼顾武术翻译的文化性。
第二,武术翻译的文化研究。在这个研究方向,被引量比较大而且值得一提的论文有,郎朗的《武术翻译策略研究》以全球文化融合为背景论述了文化延伸视域下的武术翻译策略并支持异化策略对武术传播的积极作用,杨海庆的《跨文化交流与武术术语的英译》以跨文化视角和跨文化理论为依据探讨了武术翻译的规范化问题,李特夫的《武术术语英译论析》从文化翻译的角度论证了武术翻译中的语码混杂性、文化共生特色、文化移植韵味、文化语境适应和文化跨媒介传达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二、武术名称翻译的规范性与文化性
虽然,中华武术文明历史悠久,在当今武学界呈现百家争鸣之势,但是,若以总体区别提纲挈领而论,武术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即,现实中存在的武术和文学作品中的武术。因此,武术名称也对应划分为两种类型,即,现实中存在的武术的名称和文学作品中的武术的名称。这两类武术名称具有异质性,因此,就翻译策略而言,需要区别对待,不可雷同。本文试以赖斯的文本类型分析理论进行如下分析。
(一)客观存在武术名称的翻译原则
中国武术源远流长、异彩纷呈。《中国武术大辞典》在1990年版中提及,流传在世的以健身和实战为目的的拳术多达256种,而各个门派分支所包含的武术招式更是林林总总,难以计数。到目前为止,《汉英英汉武术词典》收录了56种拳术的英译信息,这代表着已经有56种拳术被纳入国际武坛赛事范围。这类武术名称都是在现实中存在的,因此属于信息型文本。
文章来源:《武术研究》 网址: http://www.wsyjbjb.cn/qikandaodu/2021/0211/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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