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武术历史悠久,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内容丰富,形成了独特的“古越武术”文化,是中华武术文化中的瑰宝。清末,在不断涌入的西方近代体育面前,我国固有的武术表现出严重的颓势,比如因循守旧、帮派之见,致“门户紧严,互相标谤,各是其是,而非其非”[1],因此,实现武术的科学化、谋求大众化、摒弃门派化成为近代武术家们追求的目标,进而通过武术的普及,实现强国强种。民国时期,内忧外患,民族危机进一步加剧,武术救国的呼声高涨,在武术界的共同努力下,政府一度将武术“国家化”,不仅称武术为“国术”,而且成立中央国术馆和地方各级国术馆,并将国术(以下称“武术”)教育纳入学校和国民教育体系之中,浙江武术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得到了新的发展。
记录民国时期浙江武术发展历程的文献除了报纸和时人的著述以外,就是这一时期的各类期刊。通过查询《民国时期期刊全文数据库(1911~1949)》,以“浙江武术”和“浙江国术”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期刊涉浙武术内容的条目有130条,仅次于相同检索条件的山西和江苏,位居第三。期刊的种类也有30余种,其中属浙期刊有23种,发文量最多的是《浙江省政府公报》,其次分别是《浙江教育行政周刊》《浙江体育半月刊》《国术》(杭州)《浙江体育月刊》《浙江省民众教育辅导半月刊》和《浙江民政日刊》以及《浙江教育》《国立浙江大学校刊》等,省外的期刊有《中央国术旬刊》《图画时报》《国术统一月刊》等。
1 民国期刊关于浙江武术的文献主题
通过对130款条目的分析,发现民国时期,期刊所载关于浙江武术的文献,内容丰富,涵盖面广,综合分析,文献主题如表1所示。
表1 期刊所涉武术的文献主题文献主题 条目数所占比例(%)武术的法令、法规、训令 53 40.8武术比赛、表演 41 31.5武术教育、培训 21 16.2武术理论研究与评论 15 11.5
1.1 关于武术的法令、法规、章则
这类文献一般是国民政府教育部、省级和县级政府、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武术法令、法规、制度方面的内容,数量上所占全部文献的比例为40.8%,涉及的期刊主要有《浙江省政府公报》《浙江省教育行政周刊》《浙江教育》《浙江民政月刊》等,其中由《浙江教育》1919年第2卷第5期转发的“训令”:(教育部训令第一六三号)《令知全国中学校校长专门会议添置武术原案办法仰转饬遵照由——令浙江教育厅》,是目前可见的浙江地区政府关于武术的最早“训令”。“训令”言:“查上年全国中学校校长会议议决全国中学学校添习武术案,经该会呈请核办,前来查我国固有武术于锻炼身体裨益甚多,自应提倡,以存国粹,惟现在师资、课本均属缺乏,此项练习尚难一律实施,嗣后各中学堂如能聘有相当教员自可列为体操课程之一项,以时练习,其试验成绩应即并入体操及各种运动分数内计算,籍以唤起学生之注意”[2]。根据“部令”,浙江省教育厅紧接着颁布第342号“厅令”,令公立医药、政法专门学校和私立广济医学校,将中国固有武术作为课外运动之一种,“籍以实施锻炼,发展体育”[3]。
以此项“训令”为开端,浙江省府、省内地方政府以及教育机关均长期把普及和推广武术训练作为民众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如1919年浙江省长公署下发的第1193号训令,要求内河水上警察厅、外海水上警察厅、警务处等在所属范围内推广中华新武术(《浙江公报》1919年第2601期)、1930年余姚县政府训令教字第196号,令各小学于体育课程内酌量增授国术(《浙江余余姚县政府公报》1930年第40期)、1933年,省政府颁发了《浙江省各县训练人民国术办法》(《浙江教育行政周刊》1933年第4卷第31期)等等,甚至在抗战期间,浙江省政府及教育厅仍然把民众的国术教育作为“强种御侮”的重要措施,“查国术一项有健身强种、自卫御侮之功效,设备简单,经济便利,极合我国现实经济状况及抗战时代之需要,尤宜普遍推行,以建立健身自卫之基础”[4]。
训令以外,期刊还载有关于武术教育、培训的法规、章则,像1929年颁布的“中央法规”《县(市)国术支馆组织大纲》(《浙江民政月刊》1929年第21期)、1933年,由中央国术馆订颁的《国术体育传习所简章》(《浙江教育行政周刊》1933年第4卷第39期)以及由浙江省立民众教育馆制定的《浙江首立民众教育馆国术研究会附设国术传习班办法》(《浙江民众教育》1933年第10期)等。
文章来源:《武术研究》 网址: http://www.wsyjbjb.cn/qikandaodu/2021/0620/1624.html
上一篇:浅析高中语文人文教学
下一篇:基于口述史方法的武术研究现状